广州开发区、重庆两江新区试点工作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售电公司掌握了销售区内从发电到售电各个环节的资源。
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先期选择了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万盛平山工业园区、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及中石化页岩气开发、管输、利用区域等作为试点中的试点,此后扩大到市级及以上所有工业园区。
甘肃省以省发改委的名义报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提出开展园区型为主的售电侧试点工作。以园区型售电区域作为突破口,安排兰州新区、平凉工业园区、酒泉瓜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3个园区作为第一批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单位,有序推进全省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园区成售电“香饽饽”,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一起来看这六大省市分别做了什么?
【甘肃酒泉首个售电侧改革专项试点园区获批】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工业,也是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先行产业。201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拉开了新一轮电改的序幕;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57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5〕26号)等系列配套落实文件,平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抢抓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在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的指导帮助下,结合园区建设发展实际,协同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信委等部门,经过两个多月的积极努力工作,编制了《平凉工业园区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现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成为全省首批首个开展售电侧专项改革的试点区域。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用足用活政策。去年以来,平凉工业园区积极加强政策研究,发挥代表委员推动、政府部门支持的重要作用,加强沟通衔接。去年12月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在平凉工业园区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平政发〔2015〕134号),今年1月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丁巨胜联名提出《关于在平凉工业园区开展售电侧改革工作的建议》(第49号),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甘肃能监办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下,5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经报省政府同意,函复市政府将平凉工业园区列入全省第一批首个售电侧改革试点单位,拿到了我省首个售电侧改革“牌照”,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是注重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今年以来,平凉工业园区主动“走出去、学回来”,依托平凉泓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作用,先后到贵州、广东省等电改推进较快的省份学习先进经验,受邀参加了《深度能源观察》主办的售电侧改革论坛活动,深入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面对面业务交流,通过学习借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凸显投资洼地效应,解决园区企业运营成本高、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园区型电改模式。与此同时,市电力公司还在平凉工业园区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主动深入园区项目建设一线,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三是加强方案编制,推进试点先行。去年以来,平凉工业园区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优势,深入开展调研学习,及时研究注册了售电公司和试点方案。依托平凉泓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资本导向作用,联合甘肃银河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注资3000万元,注册成立了平凉泓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售电侧改革试点的首个市场主体,开展电力销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变送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电咨询等业务。编制完成的《平凉工业园区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省发展改革委7月14日召开的售电侧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上,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四是加强基础保障,营造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平凉工业园区还注重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汇报沟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要求,主动担纲领命,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的区域适应性,委派一名科级干部全程参与全省电改工作。在第二十二届兰洽会上,平凉工业园区招商签约7个产业门类20项,签约资金94.36亿元,占全市签约总额的14.8%,项目数量和签约金额均居全市各县区首位。中德合作立体停车场生产基地及营运项目和中国海升12万平方米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生态示范项目,拥有全国乃至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水平,电改红利初步得到初步释放,园区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明显提升。
【重庆: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纳入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近日发布,降低工业用电力、天然气价格,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通知中指出,全市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纳入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不再区分存量和增量用户。
据介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专项直供电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执行时限将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通知全文:
渝府办发〔2016〕1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按照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工业用电力、天然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专项直供电的通知》(渝府办〔2015〕26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15〕34号)等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火电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确保80亿千瓦时。参与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年用电量准入门槛放宽至500万千瓦时。允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允许组织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打捆”参与直接交易。(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售电公司)
三、除已享受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优惠政策的企业外,对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电减免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15元/千瓦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取消用户申请用电减容、用电容量暂停次数限制。将容量或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变更时限由按年调整为按月,最大需量按每月生产过程中实际电力负荷确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五、开展企业用电成本专项治理,主动为企业实施用电诊断,指导企业合理投运变压器、调整生产班次等,帮助企业降低基本电费成本。(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六、用25亿千瓦时水电与火电的价差专项扶持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七、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网业务,在符合全市电网规划的前提下,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选择新增配网投资建设主体。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网与其他输配电网之间的输配电价格按网间交易方式结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八、全市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纳入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不再区分存量和增量用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九、做好输配电价成本交叉监审工作,严格核减与我市输配电业务不相关、不合理的投资和成本费用。在输配电价改革初期要合理确定基本电费在电价结构中的比例,占比不应过高。审价完成后将输配电价调价空间主要用于降低大工业基本电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2017年12月31日前,燃煤发电企业因停机需要国网市电力公司倒送电的,除须缴纳的政府基金附加,并考虑相应供电网损外,下网电量可以通过上网电量抵扣。(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一、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化肥除外,下同)企业用户和新增工业用户,以当前门站价1.62元/立方米(中石油)和1.64元/立方米(中石化)为基准,10年内相对固定,如遇国家气价调整或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管制,按照一定比例收窄波动幅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中石油集团在渝企业、中石化集团在渝企业)
十二、对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日均用气量1万―5万立方米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1元/立方米;日均用气量5万―10万立方米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15元/立方米;日均用气量10万―20万立方米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2元/立方米;超过20万立方米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3元/立方米。按月用气量实行阶梯价格结算。对经批准的新建分布式能源项目用气,配气价格降低0.2元/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有关城市燃气企业)
十三、新增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工业企业用气优先采取上游直供方式,受管网、特许经营许可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直供的,由城市燃气企业采取代输方式供应。物价部门从严核定代输管网管输费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有关城市燃气企业)
十四、适时开展全市要素价格重点检查或抽查,依法查处乱收费、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十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资源要素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各项资源要素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燃气企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9日
【广东珠海探路园区售电怎么玩?】
社会资本可进入配电领域、培育多层次售电主体、发展分布式电源和智能电网……珠海电力改革步伐不断加快。近日,《珠海市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珠海将在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等地推进配电改革试点,并以横琴冷热电联供和斗门新青工业园、金湾东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项目为依托,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
横琴等地将推进配电改革试点
配售电改革是此次珠海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根据《方案》,珠海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建立售电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加快培育售电市场主体,并赋予售电市场主体相应权责。
其中,珠海将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以新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等为重点,推动社会资本进入配电领域。同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在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等部分区域推进配电改革试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和智能微电网的企业可在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内从事售电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珠海将以横琴新区现有冷热电联供和斗门新青工业园、金湾东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项目为依托,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
在售电主体培育上,珠海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等组建售电主体,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专业化的售电企业,逐步形成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售电公司等多层次的售电市场主体。
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
《方案》明确,珠海还将加快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新机制。通过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大力发展智能电网等措施,珠海将进一步推动电力改革迈向“绿色化”。
发展分布式电源是其中一大亮点。据悉,珠海计划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加快推进斗门、金湾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鼓励以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电源,因地制宜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时,准许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逐步推动其向周边用户直接供电,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在智能电网建设方面,珠海将重点推进万山群岛、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等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此外,开展配电自动化升级、智能用电小区建设、智能楼宇建设和智能电表应用,逐步推进城市配用电微电网改造提升和居民用户智能微电网应用,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与用户双向互动能力。(来源:南方日报)
【宁夏中宁工业园区开展直购电交易成果展示】
今年以来,中宁工业园区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供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健全组织机构。
2016年1月25日,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公司正式揭牌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通过了公司2016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县供电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开展资产评估。
3月16日,中介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驻中宁工业园区,对园区内由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变电站、供电线路等电力设施开始进行评估。
启动智能微网规划。
制订了智能微网规划方案、分布式新能源初可研方案和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建设方案。目前,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已经完成项目合同及预算书的编制工作,合同已经进入商务谈判程序。6人的专家团队已进驻园区开展调研,计划5月底完成智能微电网规划方案,6月底完成分布式新能源初可研设计方案。
建设能源管理服务中心。
该项目初步选址为中宁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东侧,占地面积23亩,计划建声光电展厅和能源管理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待图纸审定后按照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后于4月底前开工,争取7月底前完成电力调度中心、声光电展厅土建工程,9月底前完成内外装修、设备安装及调试,10月中旬正式投入试运营。
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交易。
售电主体资格申请已经提交给自治区发改委和自治区经信委,等待批复。并与园区19家用电企业签订了购售电意向性协议,计划5月份开展直供电交易,预计当月交易电量3.52亿度。
【电力交易新玩法 园区整体参加电力直接交易】
近期,黑龙江省组织进行了2016年第二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该次电力交易在园区整体参加交易和输配电价方面很有特点。
01园区整体参加交易。该次交易有3个园区(23户)整体参加直接交易,按照公告要求,申请整体交易的3个园区,要做好与代理园区内企业的沟通,并签订园区内企业授权委托交易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后,代表园区内企业整体参与交易。达不成协议的,整体交易的3个园区内电力用户也可单独参加直接交易。在售电公司不参加交易的情况下,由园区受托整体参加交易,应该是首次,但在直接交易中园区应该承担什么权责,在交易中如何报出符合用户心理预期的价格,仍值得深思。
02两种交易类型对应不同的输配电价。该次交易采取双边交易与撮合交易两种方式。其中受电电压等级110千伏、66千伏的电力用户采取双边交易方式,发用电价格差采用“输配电价”传导模式;受电电压等级为35千伏、10千伏的电力用户采取撮合交易方式,发用电价格差采取“价差平移”方式,即电力用户电量交易电价=目录电度电价+成交价差,发电企业交易电价=批复上网电价+成交价差。(来源:山西售电)
【山东仙坛售电:在成熟的工业园区开展微电网业务推进售电】
山东仙坛股份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扩大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的经营规模,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仙坛售电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强仙坛售电资金实力。
公司全资设立电力销售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申请售电牌照,通过电力购销、配售电投资、在成熟的工业园区开展微电网业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售电侧市场竞争,分享电力体制改革红利,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以下为公司公告全文: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扩大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售电”)的经营规模,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仙坛售电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强仙坛售电资金实力,此次增资仙坛售电后,仙坛售电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售电牌照的资质需要和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分期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其他交易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2、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仙坛售电成立于2015年10月08日,已取得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MA3BX2BG9U,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
法定代表人:王寿纯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08日
营业期限:2015年10月08日至 年月日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器材的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的目的
根据2015 年3 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国将“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公司投资设立售电公司,市场前景广阔,可以为当地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公司上下游客户及关联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售电服务,利用本公司的灵活优势,实现与其他中小企业的共赢。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的推进,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战略规划,积极把握相关投资机会。本次公司对仙坛售电增资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仙坛售电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其对外投资、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使其能更好地发现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机遇,抓住快速发展的市场契机,为公司长远发展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存在的风险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未开始向有关民营企业发放售电经营许可证,所以仙坛售电现阶段未取得国家颁发的售电经营许可证,暂不能开展售电业务,售电经营许可证的取得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设立电力销售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申请售电牌照,通过电力购销、配售电投资、在成熟的工业园区开展微电网业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售电侧市场竞争,分享电力体制改革红利,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公司认为未来售电市场及相关业务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公司将组建专业化售电公司,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积极开拓市场,扩展客户群体,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主营业务良好、现金流量充沛,投资售电公司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若售电公司业务开展顺利,将增加公司的收入及利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