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幅度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这就要求降低火电的比例,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的消费中,您认为,如何调整才能适当把握“增与减”的关系,保证能源绿化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胡泽春:“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发电比重的增减调整,既要看到装机类型和总量的变化,更应考虑能源消费需求的变化。从宏观经济的形势来看,能源消费的增量很可能低于预期。如果电源发展的增量与需求的变化不匹配,必然引起电力投资的相对过剩。在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方针下,火电的经营状况(至少在部分地区)会较为严峻。所以,对于政府层面“增与减”的把控,应优先把控电源投资的规模和类型。其次,应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用市场的手段来降低新能源发展对传统能源发电空间挤占的影响。除开放电力直购和售电侧之外,应注重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健全和规范化。让火电为间歇性新能源发电提供的支撑获得合理的回报,以调动火电的积极性,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
问:目前,我国能源供应链较为脆弱,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不强,难以满足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远距离输送和大范围消纳的需求;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弃风、弃水、弃光等现象 还较为严重。在您看来,应如何解决清洁能源的消纳问题?
胡泽春:应该说,我国在发展清洁能源发电方面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国的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居世界第一。然而,近几年在清洁能源发电的消纳方面遇到了巨大的挑战。2015年,我国的弃水、弃风、弃光问题非常突出,等效弃发电量达数百亿度。
我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提高新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一是加强电网的规划和建设,解决部分地区新能源发电通道卡脖子的问题。二是从电网调度运行的角度,挖掘电网的调峰潜力,提高现有电网的消纳能力。比如运用滚动计算和在线安全校核技术,从更细的时间尺度计算电网消纳新能源出力的空间,并下发给新能源发电场站。三是通过市场手段,让火电向新能源发电场站出让部分发电指标,达到双方共赢的目标。同时,尽快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让火电承担的调峰、调频服务能够获得合理的收益和回报。四是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提高新能源发电跨省跨区的交易量,远距离消纳新能源发电。五是发展能源互联网,拓展新能源发电消纳的空间,包括风电供热、风电制氢、发展大规模储能、电动汽车与新能源发电协调发展等。
问:在存量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困难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大规模消纳“存量+增量”可再生能源电量,减少或杜绝能源浪费?
胡泽春:关于大规模消纳“存量+增量”可再生能源电量,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按照国家的规划,2030年、2050年的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目标远高于现有的装机。除了通过上述五种措施提高新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还应该从规划的层面做好新能源发电的布局,在弃风、弃光已经较为严重的地区应暂缓新能源发电的开发;在东部和沿海地区,电网消纳新能源发电空间大,可在新能源发电核准和政策上倾斜。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输送通道的建设,提高新能源发电富集地区的电力送出能力。同时,提高灵活调节资源的比例,包括建设抽水蓄能、燃气机组和开发需求侧响应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