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发改委公布了市场期待已久的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通知:自11月20日起,非居民最高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同时,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第四、门站价格的下调能否有效传到至终端用户是一大考验。今年4月份的价格调整红利,在部分地区并没有完全传到至终端用户。在整个工业下游需求低迷的前提下,价格下降对于终端消费的刺激效果有限,而部分天然气分销商选择了提高利润率。
第五、气价下调最大的利好是对于工业、居民领域供热锅炉的煤改气。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改造小锅炉、窑炉是硬性要求。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对于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
第六、气价下调有利于气电的发展,但并不足以扭转乾坤。如果气价下调全部传导至气电厂,可以大约降低0.15元/千瓦时的发电成本。但即便降价以后仍和目前的煤电成本有一定差距,不足以撼动煤电的价格优势。而煤电进的“超低排放”改造也为自己赢得了发展的空间。因此,气价下调很可能推进一部分气电项目的进展。但是如果没有进一步限制煤电或扶持气电的政策出台,气电在电力系统的地位仍可能限制在调尖峰和热电联产。
一句话总结:天然气价格下调,有利于改善能源结构,特别是促进供热领域的煤改气进程;对于气电的发展有所贡献,但是程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