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方案出台后,国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一、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将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
二、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要求各地及时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完善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下一步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将如何推进?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具体到天然气领域,就是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开展工作。
一、总结非常规天然气和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的经验,加快推动非居民用气公开透明交易,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尽早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
二、根据国内外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此次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后,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存在一定价差,在实际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较多,需要择机理顺。
三、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同时加强配气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