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促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通知提出工作目标,结合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地方、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通知提出具体工作任务,提出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名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初步考虑为业务涉及上述重点行业,其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对拟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培育和遴选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强化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
通知还提出保障措施,在资金保障方面,通知提出请各地方落实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需的工作经费,争取安排专项资金,专门支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此外,也应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利用合作资金支持能力建设等基础工作。各央企集团应为本集团内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工作安排经费支持,支持开展能力建设、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
碳排放交易风起 产业链千亿元市场将启动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之前表示,2016年,发改委将推进国务院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抓紧制定各项配套细则和标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数据盘查,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合理确定纳入交易企业范围及配额总量。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开放碳排放配额预分配工作,尽快出台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管理办法、认证规则和核查规则。
积极培育第三方核查认证机构,建立碳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确保2017年启动运行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发改委气候司测算,若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覆盖的排放交易量可能扩大至30亿至40亿吨。仅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达12亿至80亿元。
据悉,碳交易初期现货交易市场规模不大,碳交易市场未来的活力在于衍生品市场。到2020年,如果衍生品市场建立起来,碳市场规模则有望接近500亿元甚至千亿元级别。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包括环保节能设备改造和环保服务、碳排放相关领域以及供碳捕捉服务或碳汇的相关行业将获得巨大市场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以碳排放为标的的金融创新潜力大,特别是碳排放为标的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机制,其中包括CCERs质押、碳期权合同、碳基金、CCERs预购买权、借碳业务等新兴领域也将面临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