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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将给能源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破垄断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来源:  作者:  2016-1-5

必须正视能源企业改革的难点

能源国企的改革,也存在颇多难点。

一是能源企业究竟属于商业类还是公益类,目前难以界定。

国有企业改革分类进行,能源是商品,应当由市场对能源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能源企业应划归商业类;但目前国有电网企业、油气企业甚至煤炭企业,又客观上担负着能源普遍服务职责、公共服务职能,比如满足困难群体用能需求,为农业生产提供低价电低价油等,以及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一些地方政府就公开表示过,国有煤矿具有公益性,必须保证电厂供煤,而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这使得国有能源企业的商业性业务与公益性业务混在一起,由之又形成交叉补贴。因此,将能源企业划归为商业类、公益类显然都不够准确。商业类、公益类显然都不够准确。

这个难题怎么解决?有专家提出,划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即政府为公民和企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对困难群体用电用油提供补贴等;能源企业则按供求关系定价,按商业原则经营;工商企业和居民用能按市场价格付费。在明确政企职责的前提下,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从能源企业中剥离出来。

这样,尽管政府满足特殊群体能源基本服务需求的职能仍然要由能源企业来完成,但政府与能源企业的关系应当是政府购买服务,而不是通过能源企业内部的交叉补贴完成。在这个基础上,能源企业定义为商业类企业就是可行的,否则,只能定义为公益类企业。但是,这个建议至今未被采纳。

国家发改委表示,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要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试点示范。“放开竞争性业务”的思路,也许是化解分类困难的一个办法,但什么是竞争性业务,至今缺少明确界定。而且,在竞争性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的传统关联难于割断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公平竞争也是挑战。

二是打破垄断的话好说,实际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比如能源行业的改革方向,定调是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天然气管网从油气公司中怎么分离出来,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尤其是监管,包括网络输配业务的定价,网络向第三方无歧视开放,网络建设投资向各类投资主体开放,这都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参照。电网与配售电又怎么分开?至今国家也没出台方案。

还有油气企业的重组改革。业内外就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是否有必要重组合并,或者拆分,争议已久。为什么至今莫衷一是?原因在于,合并不现实,有违改革的市场化取向,石油巨头已经处于垄断地位,再进行整合会更加剧垄断,不利于市场化。

拆分也有问题。一个国家保留一家代表国家利益的油气大公司,以强化其市场主体地位,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是国际惯例。石油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中国油气对外依存度已经很高,再拆分为更小的公司,靠什么与国际石油巨头的竞争与合作,又如何保证石油安全?

但是,站在改革的潮头上,必须认识到,改革是国企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国企改革因此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只有改革才能使国企更好担当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引擎,能源企业是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中坚,应当在深化改革中发展,在结构调整中攀登,为国家人民做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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