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2014年9月11日透露,8月中旬,《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讨论稿已经通过发改委主任会议,最后修改稿已经由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完成提交。《办法》将对各省市和电网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提出强制性要求。
《办法》也提出了激励措施,在年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对完成配额制指标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按照当年全国平均供电煤耗水平折为节能量,不计入能源消费控制量。对未完成配额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视未完成部分折算的能源量为未完成节能任务,在其总节能量中扣除。此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嘉兴会议上已经明确表示,将重点研究和落实和再生能源配额制。配额制落地将对分布式光伏、风电行业的加速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