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增速趋缓,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
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以及气温等因素影响,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呈现平稳缓慢增长态势,达到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创下1998年(当时的增速为2.8%)以来的新低。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增长最快的是第三产业,其用电7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反映出国家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良好效果。其余依次为:居民生活用电7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一产业用电1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用电400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速下降是第二产业用电量下降的主因,反映出我国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电能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
电源结构继续优化,绿色比例上升
① 装机容量结构情况
2015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2974万千瓦。其中,新增水电1608万千瓦,火电6400万千瓦,核电724万千瓦,并网风电2691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158万千瓦。
截至201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50673万千瓦,同比增长10.4%;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容量5164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34.3%,比上年提高约1.7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中水电31937万千瓦(其中抽水蓄能2271万千瓦),核电2717万千瓦,并网风电1283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158万千瓦。火电99021万千瓦(其中煤电88419万千瓦、气电6637万千瓦)。电源结构继续优化,绿色比例上升。
② 发电量结构情况
2015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604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6 %,增幅同比回落3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11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占全国发电量的19.9%,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火电409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3%,占全国发电量的73.1%,比上年降低2.2个百分点;核电、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是1695亿千瓦时、1851亿千瓦时和38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27.2%、15.8%和64.4%,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6、0.4和0.3个百分点。
③ 节能减排情况
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315克/千瓦时,同比降低4克/千瓦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继续保持世界先进水平。全国输电线路损失率6.62%,同比上升0.28个百分点。
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有余,较多地区发电能力阶段性过剩
① 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下滑
在用电量增速缓慢的情况下,大规模新增容量的投产必将继续降低发电设备的利用小时数。2015年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只有3969小时,同比下降349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329小时,同比下降410小时。全国发电设备延续了近年来设备利用小时数逐年下滑的趋势。
从全国范围看,煤电装机速度与电力需求速度不匹配,是造成火电设备利用小时下滑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用电负荷峰谷差加大,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快速上升,使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明显不足,煤电调峰也使得其利用小时持续下降。
② 部分大型风电基地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走低
2015年全国并网风电平均利用小时1728小时,同比下降177小时。需要关注的是:位于沿海的福建(2658h)、天津(2227h)、广西(2122h)进入了全国各省风电利用小时由高到低排序的前6名,而作为全国大型风电基地的甘肃(1184h)、吉林(1430h)、黑龙江(1520 h)、新疆(1571 h)却排在全国倒数6名之内。
③ 电力供需形势
2015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有余,较多地区发电能力阶段性过剩,个别省级电网在高峰时段出现少量错避峰。与此同时,川、滇水电弃水,大型风电基地弃风限电问题较为突出。
发电能力阶段性过剩有别于钢铁等行业的产能过剩。它是指近期发电能力过剩,通过科学规划并经过一年或几年的调控,随着全社会用电的增长,可以消化过剩的发电能力。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发电,消化煤电阶段性过剩产能
电力工业要把电力发展的重心从规模扩张为主转向“系统优化”、“提质增效”为主,“增量、存量”资产并重,进一步提高电力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① 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机制,重视项目规划研究,加强前期论证深度,转变前期工作方式
适应新的电力投资体制要求,更加准确地研判好市场边界条件,尤其要科学预测“十三五”及中长期电力需求,合理规划每年基建和技改的投资规模,提高电力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同时要优化结构和布局,提高电力增量中非化石能源发电的比重,加强调峰电源建设和运行效率,加强跨省跨区域的通道建设和配电网的建设改造。
② 适当多开工核电、水电战略项目
水电和核电不仅具有良好绿色低碳性能,还有发电成本较低和发电容量效用较高的比较优势,建议“十三五”期间适当多开工一些核电、水电战略项目。由于这些项目工期长、投资大,短期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并为中长期经济发展提供电力供应保障,但不会加剧“十三五”期间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
当前,要优先开发调节性能比较好的水电站;优化调整水电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政策,解决好移民、生态、电价和消纳问题。要重视对水电存量资产的提升,主要是对老旧机组增容改造,提高水能利用效率。
③ 根据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积极发展与电力市场输送、消纳相匹配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
发展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不宜鼓励“高成本、高补贴”的发展模式。电力企业及其上游企业要大力创新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创新经营模式和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步降低发电成本,“十三五”末做到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认真贯彻国务院制定的“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原则,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规划目标和安排建设计划,避免弃水、弃风、弃光等资源浪费。随着低风速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南方和中东部地区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价值在迅速提高,这些地区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市场消纳能力较强,网架结构较强,电价水平较高,宜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对高弃风限电比例地区和电力产能阶段性过剩地区,要控制电源项目开发速度和规模。要加快推进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和西部地区光伏电站规模化发展。尽快确定太阳能热电站的上网电价政策,积极推动光热电站示范工程。
储能是实现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及微电网的支撑技术,是提高电网效率、安全性和经济性的迫切需求,是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关键技术,是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将大规模储能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应用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进一步加大对储能技术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快关键材料的国产化进程,降低系统成本。
④ 严格控制煤电的新开工规模,消化阶段性过剩产能
2015年底煤电已达8.84亿千瓦,当年新增煤电占新增总装机比重的39.5%,比上年多投产1627万千瓦。由于煤电装机受建设周期影响,如无特殊调控措施,未来2-3年将延续这样的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剧煤电装机过剩。为此,煤电在高效清洁发展的前提下,需要合理把握煤电发展的规模和节奏。要严格控制煤电新开工及投产规模,尤其是“十三五”的前三年,除个别经过论证确需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核准新的煤电项目;即便是已核准的项目,企业也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决定近期是否开工,如电力市场供需已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地方政府也不要施加必须开工的压力;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放缓建设国家规划中的九大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以便消化好部分地区阶段性过剩产能,使全国、各区域、省(区)电力供需形势逐渐转变为总体平衡。
加大对煤电节能减排及碳捕集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及应用力度,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等节能环保改造,提效升级。
⑤ 积极“走出去”,培育海外盈利增长点
在全球政治、经济以及能源发展不断变化的环境下,要树立开放的、新型的能源安全观,除了以往的获取资源外,“十三五”期间,中国将借助于“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谋求国际话语权,同时,实施装备产能“走出去”和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电力企业要积极“走出去”,做“一带一路”战略的实践者,通过资本、产品设备或技术服务“走出去”,提高国际市场份额、业务收入和利润比重,逐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