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增速同比回落3.3个百分点,“十二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7%,比“十一五”时期回落5.4个百分点,电力消费换档减速趋势明显。2015年电力消费增速放缓是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优化等必然因素和气温等随机偶然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叠加的结果。
中电联综合分析后,得出具体原因:宏观经济及工业生产增长趋缓,特别是部分重化工业生产明显下滑的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转型升级影响;气温因素影响;电力生产自身耗电减少的影响。
中电联称,电力消费结构不断调整,四大高耗能行业比重下降,是电力消费突出的特点。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8和0.6个百分点,分别比2010年提高2.2和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比重分别比上年和2010年降低1.4和2.7个百分点,其中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比重分别降低1.2和2.0个百分点,反映出国家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效果显现。
第二产业及其工业用电量负增长,黑色金属冶炼和建材行业用电量大幅下降是最主要原因。第二产业及其工业、制造业用电同比均下降1.4%,其中四大高耗能行业合计用电同比下降3.4%,第四季度降幅明显扩大,直接带动当季全社会用电量负增长。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黑色金属冶炼和建材行业合计下拉全社会用电量增速1.3个百分点,是全社会用电增速明显回落、第二产业及其工业用电负增长的主要原因。可见,高耗能行业快速回落导致全社会用电增速明显放缓,其对电力消费增速放缓产生的影响明显超过其对经济和工业增加值波动的影响,这也是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幅度大于经济和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幅度的主要原因,反映出传统工业结构在持续调整。
与此同时,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分别增长7.5%和5.0%,显示出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正在从高耗能产业向第三产业和生活用电转换。
【预测】
电力供应部分地区过剩
中电联报告预测,2016年,电力消费仍将保持低速增长。宏观经济增速总体将呈现稳中缓降态势,总体判断用电需求仍较低迷。预计拉低2015年用电量增长的建材和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降幅在2016年将收窄;受经济转型驱动,信息消费、光伏扶贫、城镇化发展等因素也会继续拉动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工商业销售电价下调以及电力用户直接交易,降低了用电企业生产成本,有助于改善企业经营,增加电力消费;部分地区推行电能替代既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也能促进电力消费增长。
预计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分产业看,预计第一产业用电维持2015年中低速增长水平。第二产业用电受到部分行业尤其是重化工业产能过剩、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但考虑到建材、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降幅收窄,预计第二产业用电量降幅将比2015年收窄。第三产业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预计用电量增速与2015年总体持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平稳增长,预计增速与2015年总体持平。
中电联分析,预计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过剩。其中,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过剩较多,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省份富余,华中、华东和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多个省份富余。
【应对】
加快建设跨区跨省输电通道 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
针对当前的电力供需形势,中电联建议,严格控制电源新开工规模,合理压缩投产规模,优化增量结构。
首先,电力行业需要严格控制电源新开工规模,合理压缩投产规模,要结合当前及“十三五”期间电力消费增速向下换挡的实际,科学确定和严格控制电源新开工规模,集中消化好现有过剩能力。既要严格控制煤电开工规模,也要适当控制具有明显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特征的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开发节奏;要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的煤电项目,暂缓一批已核准项目开工,避免进一步加剧发电市场过剩。中电联建议,发电企业更要严格控制电源新开工规模,尤其在电力过剩明显地区,缓建一批已核准项目,对于部分已开工项目,具备条件的也可研究推迟或停建,合理压缩投产规模,做好风险防控。
在严格控制电源开工规模情况下,调峰电源比重应有所提升,需加快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建设,中电联建议将部分有条件的煤电机组改造为调峰机组,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峰能力,既能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能力,也能提升高参数大容量煤电机组运行效率。相比风电和太阳能风电,水电和核电不仅同样具有良好绿色低碳性能,还有发电成本相对较低和发电容量效用高的比较优势,在严格控制电源总开工规模情况下,可有序开工这两类项目。
经济低谷时期电力投资是拉动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同时也超前储备了经济发展的电力保障基础条件。需要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外送电通道以及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一方面扩大西部清洁能源在东中部的消纳市场,另一方面,配电网升级建设改造,可以满足人民生活的电能替代需求,兼顾电动汽车、充电桩以及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的接入要求。
电力建设发展具有较长的周期性和路径依赖,要加快解决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行业全局来统筹协调已建发电设施的合理运行问题。从长远看,一方面要强化电力统一规划,真正做到各类电源之间、电源电网之间相协调,区域布局及项目与消纳市场、配套电网以及调峰电源相统筹,健全国家规划刚性实施机制;另一方面要调整新能源发电发展思路,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应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鼓励中东部地区分散、分布式开发。
更重要的是要在电力系统运行中采取综合性解决措施:建设跨区跨省通道,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市场,要结合规划尽快提出云南、四川和“三北”地区等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跨省区消纳输电通道。优化系统调度运行,提高跨省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建立系统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或辅助服务市场,调动各类机组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积极性,提高系统对非化石能源发电消纳能力。加快实施电能替代,采取灵活电价机制等手段挖掘需求侧潜力,实现电力增供扩销,千方百计提高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
中电联建议,推动与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互通。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周边和沿线国家及地区的电力合作,促进特高压输电以及核电、火电、水电“走出去”,带动相关装备、技术、标准和管理“走出去”。在加快建设中国能源互联网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全球能源电力治理,主动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能源电力信息统计能力建设和电力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