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需求与经济同步增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经济今后保持7%左右的增长速度是可能的。从发展阶段看,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快速推进期,电力弹性系数保持在1左右是合理的。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发展阶段一般超过1,甚至超过2。美国、日本、韩国等典型国家经济增速换挡期,分别出现在1951年、1972年、1996年前后;换挡前10年,电力弹性系数均超过1.3;完成转型后,电力弹性系数有所下降,但仍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较高水平。美国在上世纪50年代、日本在上世纪70~80年代、韩国在2000年前后,电力弹性系数分别为2.7、0.9、1.7。2000年至2014年,我国电力弹性系数是1.1;“十二五”前三年,电力弹性系数为1.02,2014年、2015年用电量增速出现短时突降,“十二五”电力弹性系数下拉至0.78。“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增速触底回升,用电量增速和电力弹性系数必然随之反弹。
(二)我国人均用电量未来有较大增长空间
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电力在终端领域创造经济价值的效率为石油的3倍、煤炭的17倍。我国目前尚有燃煤锅炉、窑炉45万台左右,绝大部分可以实施电能替代。汽车保有量超过1.5亿辆,加快发展电动汽车,交通领域以电代油潜力很大。经测算,目前我国各领域电能替代潜力高达2.4万亿千瓦时。
(三)东中部作为电力负荷中心的地位将长期保持不变
东中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龙头,人口比重高,经济基数大。“八五”至“十一五”期间,京津冀鲁、沪苏浙闽、豫鄂湘赣等东中部12省(市)全社会用电量占国家电网公司比重从58%增加到66%。目前,东中部用电量基本保持在63%左右。综合考虑产业转移、节能减排、结构调整、人口聚集、电能替代等因素后,东中部12省(市)用电量占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用电量的比重将有所下降;产业转移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渐进性特点,转移速度较为平缓,预计“十三五”期间,东中部12省(市)用电量占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比重将下降1~2个百分点,仍是我国主要的负荷中心。
(四)电力预测要适度超前
电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一旦出现供应不足,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为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电力发展应适度超前。以往对于电力需求预测往往趋于保守,事实证明实际经济发展增长远大于预期,例如2004年规划预测全国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分别达到2.75、3.43和4.3万亿千瓦时,而实际全国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2万亿千瓦时,相当于用电量需求提前十年实现。目前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低,要避免对电力需求预测过于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