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一项“硬任务”: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
此次《方案》指出,对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落实排污费激励政策,给予财政支持,信贷融资支持,推行排污权交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政策补贴。
“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环保技术的进步。一方面脱硫脱硝市场可能会在今后几年逐步萎缩,但另一方面对于环保企业来说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既有经营的风险又有技术升级的机遇。”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振宇告诉《中国电力报》记者。
按照规划,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造5.8亿千瓦;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要实施达标排放治理,改造机组容量约1.1亿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要实施淘汰,力争“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火电机组规模超过2000万千瓦;要统筹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2016~2020年全国实施节能改造3.4亿千瓦。
实际上,按照2020年底完成东部地区的超净排放改造预测,2014年底整体 火电装机量的约44%需要完成改造。而此次 《方案》明确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意味着整体市场比原来预期的高出一倍。环保要求的提高为设备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同时也是技术挑战,而政策“红包”无疑为火电厂烟气治理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