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近日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全国有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将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前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将对东部地区的要求逐步扩展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其中,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要实施达标排放治理。燃煤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动实施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要实施淘汰。要统筹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
政策措施包括落实电价补贴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电价补贴。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
东方证券表示,1分钱补贴基本可以覆盖一半以上的超净排放运营成本,因此此刻出台,将大大提高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动力和积极性。“十一五”脱硫和“十二五”脱硝在相应的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后,行业迎来爆发,由于东、中部地区的燃煤电厂需在2017年和2018年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结合此次的超低排放补贴政策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无论从政策监管层面还是从经济性上考虑,该机构预计2016年-2018年会是超低排放改造的高峰期,每年的市场空间有望达到200-250亿(“十三五”超低排放改造市场空间为800-12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