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频发的大面积雾霾天气推升大气污染治理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也成为相关环保政策出台的助推器。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前,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东部、中部地区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此次政策从节能和减排两个角度分别加大了超低排放的适用区域,并显著提前了达标时间。超低排放正式得到政策推动。
超低排放是通过技术手段使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去年发布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而现行燃煤电厂排放浓度标准为:烟尘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要达到超低排的水平,相当于重新来一轮改造,企业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环保榜项目小组分析师表示。
据“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以下简称“环保榜”)项目组粗略统计,在已跟踪的上市公司关联方中,涉及燃煤电厂超百家,曾上榜企业也超过40家。这些企业均为国家或地区重点监控企业,也将是有效推进改造工作的重点对象。
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完成煤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这意味着大部分设备需要在4年时间内完成改造,企业污染治理设备面临新一轮升级改造。
不过在政策扶持和经济制度刺激上,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做出了安排。会议明确将会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上加大政策支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事实上,各省份早前也已通过度电补贴、财政补助、发电小时奖励等措施积极推动超低排放改造。
另一方面,对于至今仍然在环保榜上的企业来说,在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大趋势下,面临的不仅仅是处罚风险。国务院会议明确提出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坚决淘汰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