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京津冀核心区域的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6市或将率先试点开展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和应急联动,试点将逐步扩大到京津冀全境。
11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京津冀核心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及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协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张工表示,未来或将率先在这6市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在空气重污染时,共同启动最高一级的应急减排措施,以遏制大范围、长时间的严重污染过程。
不难发现,京津冀6市建立重污染应急长效机制得益于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发展。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也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京津冀地区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北京集聚过多的非首都功能,“大城市病”问题突出。同时,京津冀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严重超采,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已成为我国东部地区人与自然关系最为紧张、资源环境超载矛盾最为严重、生态联防联治要求最为迫切的区域。
“从目前来看,建立重污染应急长效机制虽然不是治理空气污染的根本措施,但是不能否认,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防治途径。可以说京津冀一体化为应急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因为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跨行政区划流动的性质,因此必须要在区域性的、强制性的、有效的合作框架下才能形成这种应急长效机制。”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伍新木表示。
据了解,该方案仍在征求意见中。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将针对区域性、跨省市、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过程,按照“提前预报、提前行动、共同应对”的原则,共同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措施。非跨省的空气重污染,由各省市按照各自应急预案自行启动实施应急措施。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开展京津冀区域未来3至7天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当预测上述6市中至少有4个城市,空气质量未来连续4天及以上、持续达到5级(含)以上重污染水平时(根据相关标准,空气质量由好至差共分1至6级),6市将共同提前启动实施各自的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以遏制区域空气中污染物的累积速度。
此外,伍新木强调,重污染应急机制在区域间所造成的影响比较直接,并且不同区域之间也有差异。生态环境的治理会福泽大部分长期受益者,但是也必然存在利益的受损方,因此在应急机制能够真正严格有效执行的同时,如何把握利益的均衡,需要相关部门发动协调利益的智慧。
“实际上,在生态治理方面,尽快建立起生态补偿制度比建立重污染应急机制更根本、更长效。”伍新木补充道。
“目前,京津冀一体化包括生态保护一体化、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联动一体化。除了生态保护领域,其他方面的一体化都是比较容易见效的,由于生态治理机制一体化难度很大,所以如果重污染应急长效机制能够顺利启动,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可喜的突破和进展。”伍新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