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披露,2014年10月22日,投资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表示在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豫能控股将作为投资集团电力板块整合上市的唯一平台。当时,除豫能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投资集团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控制了8家发电企业,其中4家拥有的小火电机组已关停,有2家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即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和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目前仍维持运营的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鹤壁同力”)和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鹤壁丰鹤”)。其中,2个建设期的火电公司已于2014年12月通过定增注入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豫能控股收购投资集团持有的鹤壁同力97.15%股权和鹤壁丰鹤50.00%股权,解决了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同时,豫能控股收购投资集团持有的华能沁北35%股权,发挥其作为投资集团电力板块上市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整合投资集团优质电力资产。
方案显示,鹤壁同力位于豫北电网,2013年度、2014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96亿元、10.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2亿元、2.08亿元。鹤壁丰鹤火电项目位于河南省豫北地区,紧邻华北和华中电网,2013年度、2014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98亿元、23.9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0亿元和3.36亿元。华能沁北目前拥有4台60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及2台100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2013年度、2014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40亿元、72.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30亿元和11.52亿元。
豫能控股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火力发电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其中已投产控制装机容量将由430万千瓦增至610万千万,已投产权益装机容量将由395.08万千瓦增至667.37万千瓦。同时交易后,除豫能控股控制的电力企业外,投资集团将不再拥有控股发电企业,解决和消除了同业竞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