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规定资金补贴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与使用(纯电动公交车使用环节补贴办法另行制定,下同);充电设备(含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自建自用的充电设备)建设;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回收;市政府批准的其它项目。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具体的补贴金额,在购车补贴方面,纯电动客车补贴从30万-50万元不等;纯电动乘用车从3.5万-6万元不等。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50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20万元。在使用环节补贴,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充电设备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车辆购置,使用(公交车使用环节除外)及充电设备投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