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核准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厂煤场封闭项目核准,以下为批复全文:
济发改投资〔2014〕465号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济热电字[2014]82号文“关于呈报北郊热电厂煤场封闭项目的请示”及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济南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保标准的新要求,同意你公司实施北郊热电厂煤场封闭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在北郊热电厂厂区内对铁路线以东南北约400米、东西约60-70米的区域进行封闭储煤,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场区内现有构筑物,建设网架钢结构封闭煤场约23739平方米,建设配套用房约600平方米,配套室外喷淋、室外地面及地沟工程。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72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细化工程投资,严格按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做到合理利用能源,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等各环节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努力节约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抄送:市城乡建设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节能办